为满足我市初中学段教学工作需要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和《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初中教师。
一、选聘原则和方式
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考试、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本次选聘工作由三河市教体局会同三河市人社局组织实施。
二、选聘岗位
公开选聘初中教师20人,其中语文2人、数学3人、英语3人、物理3人、化学2人、生物1人、道德与法治(政治)3人、历史1人、地理2人(具体情况见岗位信息表)。
三、选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,身心健康,仪态端庄,具备与教师工作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,服从组织安排。
3.学历要求:研究生学历、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。
4.年龄要求: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及以下 (1987年6月30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);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(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5.教师资格: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,可先提供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(有效期内),在聘用前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
6.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7.取得国外(境外)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,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、课程基本一致,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,可报考该岗位。
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《三河市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》要求确定。
凡涉及到年龄、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,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。
(二)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
1.岗位信息表中“高校毕业生(含择业期内)”,包括以下人员:
(1)国家统招计划、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。
(2)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、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,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(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)、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。
(3)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(境)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,以及2021年、2022年取得国(境)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。
(4)参加“服务基层项目”前无工作经历,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。
(5)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,退役后(含复学毕业)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。
2.“服务基层项目人员”是指:参加廊坊市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“大学生村医”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;服务期满的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、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人员。(含2023年)
3.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是指以下两类人员: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、服役期满退出现役,入伍前取得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条件的退役士兵;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,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,取得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条件的退役士兵。
4.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,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,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1.现役军人、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、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,不在选聘范围。
2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、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报考。
3.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回避关系包括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第六条和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》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。
四、选聘程序及方法
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、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。
(一)发布公告
2023年6月27日,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
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,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。
报名网址:
http://******exam/?EXAMID=2413
报名时间:7月3日9:00至7月7日17:00
资格初审截止时间:7月8日12:00
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,考生必须承诺履行《诚信承诺书》,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在资格复审时,凡发现学历、学位、专业、年龄、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,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(1)报名注册登录。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,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,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。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,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,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。
(2)提交报考申请。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,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,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,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,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。报名时请下载打印《三河市2023年公开招选聘初中教师诚信承诺书》并签字按手印后上传至报名系统。“提交审核”后信息将被锁定,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。一般情况下,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。“审核未过”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,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;“审核通过”的,将不能再修改。
(三) 资格复审
7月24日至7月25日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,考生在三河市第一中学进行资格复审。
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: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(在有效期内)、学位证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,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在有效期内)。
未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、学历、学位的查询信息(自行打印)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,可先提供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。
国(境)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、学位认证材料。
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及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、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、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包括:“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”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(市、区)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,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、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。“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、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”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、冬残奥会参与证书,或北京冬奥会、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或其他证明。“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”提供《退役证》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。
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,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(A4纸)一份。
(四)面试
1.打印《面试通知单》
7月28日9:00至7月29日7:00,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,自行打印《面试通知单》(A4纸张黑白、彩色均可),逾期没有打印《面试通知单》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2.面试时间:7月29日
3.面试地点:三河市第一中学
4.面试评委组成: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,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,其中主评委1名,评委6名。
5.面试方法: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。试讲前,每位应聘考生有10分钟备考时间,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试讲为百分制量化计分,打分方式采取“体操打分法”,即在所有评委打分中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,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。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,每半天公布一次。
6.面试要求: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、同场。每半天进行一场。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、同场的岗位,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,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、分配招聘名额,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、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。每场面试前,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。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,不得报姓名。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返回面试室、候考室和备考室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议论。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,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。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五)面试成绩查询
7月31日,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和是否入围考察。
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,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: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,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:退役军人、烈士子女(或配偶)、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期满者、学历(学位)层次较高者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,若再相同,组织复试。
(六)考察
市教体局组织考察,考察时间为:8月10日至8月11日
1.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,重点考察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、学习和工作表现、廉洁自律、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。
2.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,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,取消拟聘用资格。
(七)体检
8月14日,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。
8月15日至8月16日,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执行(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。
(八)公示及聘用
根据面试、考察、体检情况,择优确定拟聘人员,拟聘用人员在三河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,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聘用,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;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,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、填写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》,经三河市人社局审批,再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后,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,办理就业、流动、工资、社保等相关手续。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,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由于各种原因,在考察、体检、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,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,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。
特别提醒: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、打印《面试通知单》时间、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。公告发布后,如有新要求和规定,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、地点发生变化的,将另行公告通知,请考生随时关注。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、考察、体检、报到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。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,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、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,责任自负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考生应时刻关注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,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。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,由考生个人负责。
(二)坚持诚信原则,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考生,经查实后,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,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,均取消其招聘资格,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。
(三) 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,于2023年9月1日前,将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三河市教体局人事股。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考生,在办理聘用手续前(2023年9月1日前),须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三河市教体局人事股。若在规定时限内,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、学位证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(四)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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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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